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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外经贸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及任务分工
 字体 【大】 【中】 【 小】 时间:2008-09-18 11:19   作者:纪检组、监察室   来源:监察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漳外经贸组[2008]6号
 
 
根据市外经贸局领导成员工作变动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及任务分工做如下调整:
一、林小煌(党组书记、局长):
1、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对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局办公室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方友好(党组成员、副局长):
1、对外资科、开发区科科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党组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杜燕南(党组成员、外资办副主任):
1、对市外资办、投诉督查科、投资项目科科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党组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戴金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对人教科长、机关党委会副书记、外经科科长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党风廉政教育、举报信件核实、案件查处、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所属的中漳公司主要领导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对党组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苏德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1、对计财科、外贸科、电子信息科、机电产品进出口科、WTO科科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党组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3、对所属的中漳公司之外的其他国有外经贸进出口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此页无正文)
 
 
 
 
 
 
 
 
 
 
中共漳州市外经贸局党组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分发:局党组成员、各科室、直属企业党支部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