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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本对中国输日海鳗实施氟乐灵命令检查的情况通报
 字体 【大】 【中】 【 小】 时间:2010-06-28 09:40   作者:WTO事务科   来源:漳州国检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WTO办公室
 中共漳州市委农办
 
出入境检验检疫信息通报
2010年第19期
 
关于日本对中国输日海鳗实施氟乐灵命令检查的情况通报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警示通报,日本从2010年5月26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海鳗及初级加工品实施氟乐灵的命令检查(检测限为0.001ppm)。
经查,出口海鳗捕捞后在养殖场暂养期间,养殖场用水受到附近农田废水污染是导致日方检出氟乐灵的原因。漳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加强源头控制和管理,避免在出口海鳗捕捞后暂养过程、中转包装场内及周边使用除草剂等农药,并加强对对输日海鳗中氟乐灵的监测,确保输日海鳗质量安全。
 
 
漳州检验检疫局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