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市外经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经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统一审核我市对外经贸政策、规章、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督促全市各部门全面落实WTO条件下的有关外经贸政策。按照WTO的规划和要求,参与协调有关政策、法规的调研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制定全市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制定出口商品、国际市场多元化发展战略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市级各项外经贸业务基金和专项基金;协调管理、稽核各类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和出口结汇考核;组织实施和落实各级政府、财政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各项资金;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负责所属外经贸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参与和负责外经贸行业审计工作。
(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关贸、银贸、税贸、科贸、检(商检)贸、险(保险)贸等协调工作;参与有关税收、信贷、价格等政策的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实施各项协作、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推动外经贸环境的改善。
(四)管理、协调全市货物进出口贸易,审核上报进出口企业所需商品配额许可证申请;负责年度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管理加工贸易(含来、进料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依法负责我市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后的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五)负责我市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审核转报;负责全市各类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和年审工作;管理外国、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在漳设立常驻商业代表机构的审核上报;指导和管理我市参与的境内外各类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负责同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经贸组织进行经济贸易合作谈判、签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贸易项目的申报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负责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政策、管理规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鼓励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组织协调开拓国际机电产品市场和建立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协调、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配额和招标工作;监督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目录,负责监控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编发有关资料;指导协调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
(七)参与制定实施全市吸收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招商引资方案,组织承办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跟踪重大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
(八)负责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的审核转报工作和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区的前期会审;协调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项目开发和招商活动。
(九)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指导和管理全省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审批和审核转报,颁发批准证书;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章程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编报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国内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的年度计划,并负责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技术先进型和产品出口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核、报批;协调指导全市外商投资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国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法规,归口管理全市国外经济合作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国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及其他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指导和管理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申报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性投资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对外援助和接受国际多、双边经济援助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协调对台港澳经贸工作。贯彻中央对台港澳的工作方针,拟定和执行我市对台港澳地区经贸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管理和指导对台经贸,协调台商投资项目;组织对台大宗商品的进出口贸易;负责审核转报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和口岸企业对台小额贸易经营权;指导和管理我市企业赴香港、澳门、台湾和台商在我市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
(十二)负责全市外经贸信息化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建立全市外经贸信息服务和技术贸易保护体系;研究推广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新的对外贸易方式;参与开展“金关工程”、“电子口岸”的建设和推广;协调管理全市外经贸科技兴贸、技术进步及技术进出口工作。
(十三)制定我市外经贸人才规划,储备人才信息,宏观指导并协调管理所属单位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出国(境)的审核审批及本局所属单位处级以下(含处级)人员多次返往港澳通行证申报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指导、协调全市进出口工贸公司、工贸企业集团、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境外企业;协调指导国家部、委办及外省、市在漳设立的外经贸企业的对外经贸企业业务,联系协调漳州海关、检验检疫局、中行等单位的对外经贸业务;对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实行业务领导。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